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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否可以连续监视居住

2021-09-14 15:41 470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行为违反刑法规定,不及时制止就会产生更加严重的影响时,司法机关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适用监视居住等,那么,刑事诉讼法是否可以连续监视居住呢?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是否可以连续监视居住
 
  不可以连续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哪些人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适用监视居住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连续适用监视居住,通常情况下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或者怀孕的妇女可以适用监视居住。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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