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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权力可以下放吗

2021-09-14 15:48 34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人员,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而行政处罚要由具有相应权利的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机关不得越权进行行政处罚,那么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权力可不可以下放?卓律网免费律师咨询平台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权力可以下放吗
 
  行政强制措施不得下放,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下发和委托。并且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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