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当下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根据自己要求调整居住环境,有的为了读书、有的为了工作,可租到一个好房子也很重要;但在租房的时候都会考虑一个问题就是,环境怎么样、贵吗、交通方便吗。
关于租房的法律小知识,就让我来告诉告诉你吧。当你签完合同遇到一些问题怎么解决呢?
1、租期时,房屋内物品坏了谁来负责?
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房屋或屋内物品的损失大致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正常使用的损耗,二是非正常的人为损坏。这些情况,法律是有相应规定的。
第218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20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租期内,房东将房子卖给其他物主如果房东在租房前将房子转让的话,买房的人有权让房主搬走;但如果在租房之后将房子转让的话,房主可以使用租期未满来维护自己。
《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没有错,但每个人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还有关于想了解法律知识的朋友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