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单位的工作导致死亡,相关家属也能获取相关法律赔偿。但如果该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那就由保险机构进行赔偿,否则就由该单位承担赔偿,接下来我就讲讲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包括哪些呢?
工伤死亡赔偿包括哪些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
丧葬补助金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
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是工伤工亡的相关法律知识,认真阅读会有很大帮助,找到对应问题来解答,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