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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前主动退款的量刑是什么

2021-09-27 11:50 306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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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得一己私利,会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但在公检法机关追诉前又后悔了,想要将非法获得的财物退还回去,那么,追诉前主动退款的量刑是什么呢?卓律网在线律师顾问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追诉前主动退款的量刑是什么
  
  追诉前主动退款在刑法行贿罪的量刑中有所体现,犯该罪主动退赃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法犯罪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如下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为了减少犯罪,我国刑法对行贿罪追诉前主动退款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犯行贿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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