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方付清房子的全部房款,该房产应为一方的
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否是婚前取得放房产证还是婚后,在离婚时,另一方没有分割此房产的权利。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认为此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的情况发生,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普及一下房产分割法律知识。
相关案例:
2010年,小李用了50万买了一个单身公寓。10年底,小李与女朋友结婚。结婚后不久,小李拿到了写着自己的名字的房产证。而后,因两人之间性格不合,结婚1个月后,女朋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小李的房产。法院根据小李提供的证据,房产为小李用自己的
婚前财产购买,虽然结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但是并不影响房产被认定为小李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该房子属于小李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