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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的区别

2021-10-22 12:05 583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要求犯罪嫌疑人到特定的地点进行讯问,以了解犯罪的情况。那么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的区别?下面由卓律网犯罪辩护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传唤证。口头传唤由于是当场发现,情况紧急所以只需要出示工作证即可;而书面传唤必须要传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卓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卓律网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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