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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

2021-10-29 17:04 272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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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的范围较为广泛,如果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那么,使用权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卓律网知识产权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使用权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
  
  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商标等,使用权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是否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质
  
  根据民法典规定,是可以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使用权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通常情况下,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智力劳动成果享有的权利,其客体一般包括作品、发明、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型等等。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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