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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整体公司后是否通知原债务人

2021-11-02 15:54 425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司企业来说如果出现一定的债务危机的话是可能会被收购的,公司收购的时候必须会经过相关的手续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收购整体公司后是否通知原债务人呢?下面就由卓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收购整体公司后是否通知原债务人
  
  收购整体公司后是要通知原债务人的。
  
  我国公司法明文规定,对已知的债权人应进行个别通知,无论债权大小、路途远近。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合并的具体程序分为几个阶段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收购整体公司后是要通知原债务人的,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卓律网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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