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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是否存在冲突

2021-11-08 14:28 260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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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如果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就会涉及民事诉讼劳动仲裁等事宜。那么,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是否存在冲突呢?卓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是否存在冲突
  
  产生劳动争议后,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提起民事诉讼,所以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的适用有顺序要求,需要依法进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过程中的民事诉讼与劳动仲裁的适用具有顺序要求,当事人在协商无法解决纠纷的前提下,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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