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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

2021-11-09 16:09 284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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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事故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而医疗事故一般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负责任造成的。医疗事故的患者可以主张赔偿的,如果就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那么怎样确定构成医疗事故?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
  
  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就构成医疗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包括:事故发生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出现人身伤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医疗纠纷免费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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