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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怎样具体管理

2021-11-16 16:53 467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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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我国新推出的,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能顺利支付。而工资保证金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一定的比例存储,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不支付工资时使用,那么工资保证金如何具体管理?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资保证金怎样具体管理
  
  工资保证时金由市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五条 工资保证金制度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实施具体管理的地市级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应的行政区,以下统称“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
  
  同一工程地理位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工资保证金管理地区,发生管辖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商同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二、农民工讨要工资需要什么材料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普遍。在此情况下,建议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讨薪,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4、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工资保证金制度原则上由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将管理层级上升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如果需要24小时法律援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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