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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转让要写版权保护期限吗

2021-11-23 15:05 431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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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而著作权的权利可以转让的,转让著作权要签订转让合同,著作权人可以收取一定的转让费,那么版权转让要不要写版权保护期限的?卓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版权转让要写版权保护期限吗
  
  转让版权的,一般不需要写版权保护期限,版权保护期限由法律规定。而转让股权,可以载明版权转让期限、版权转让类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著作权人转让版权时,不需要载明版权保护期限。但可以载明版权转让期限、转让版权的类型等内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卓律网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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