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入驻

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意定监护人能手术签字吗

2021-12-03 12:02 421
杨耕田律师 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刑事辩护
问一问
同城理财官方评定为【优质回答】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护人制度应运而生,意定监护作为一种特殊的监护,存在于现实生活中,那么,民法典意定监护人能手术签字吗?卓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发生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的情况时,监护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民法典意定监护人能手术签字吗
  
  意定监护需要遵循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情况危急的时候,意定监护人可以进行医疗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是最大限度的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所以当被监护人处于危难之时,意定监护有权出于救治被监护人的目的进行医疗签字。如果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者被监护人死亡的,意定监护关系终止。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卓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当前我在线 微信小程序直接咨询我
推荐相关阅读 更多
当前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