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
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1525
管制刀具,是危险的武器。在各种大型活动,或者动车、飞机等安全检查时,最重要的就是检查有无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大家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一、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二、刀具的类型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对于以上内容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的详细解答,相信大家对该问题也是有一定了解了,如果大家对该问题还是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可以找我们免费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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